企业法人资格: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资本:企业的实缴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标准,具体数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资质管理规定有所调整,但以往案例中乙级资质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必须配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需涵盖主导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且需持有相应的注册证书或具备规定的职称。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实施前已具备相应技术职务。
对于水文设施乙级资质,可能需要特定数量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师等,具体数量和要求请参考最新的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同时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业绩:企业应具有一定的设计业绩,包括完成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水文设施设计项目,具体要求根据资质类别和级别有所不同。
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
企业应具备与水文设施设计相关的技术装备,能够满足设计工作的需要。
管理体系方面,企业应建立并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设计质量和安全。
法律和社会信誉:企业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